尊敬的校海峰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知您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如何,单位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您所在单位的做法,违反上述规定。您有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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