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两年,安装了大量“电子眼”,2011年交管部门在原有“电子眼”监控点位的基础上,又在津城251个路口及京哈高速公路6个路段陆续投入使用电子警察305个、视频监控200个。目前,津城的电子警察总数达到595个,视频监控总数达到405个,全市“电子眼”总数达到1000个,从而实现市内六区各主要路口、路段全覆盖。
这些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为纠正机动车违章行为,维护良好的出行秩序,用客观公正的执法手段,惩罚违章机动车,促进驾驶员文明守法驾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机动车驾驶人采取各种手段遮挡号牌,不但严重损害的城市形象,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遮挡号牌的车辆有的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有些是婚庆车队的车辆为了某些目的遮挡拍照尤为突出。这种行为有以下来年各方面的危害:一是肆意放纵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遮挡车牌就是为了逃避电子拍摄、躲避交警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这样滋长了违法驾驶员的侥幸心理,遮挡后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便有恃无恐,驾车者就不担心被拍照,于是冲红灯、超速、随意变道、违法掉头等肆意违法行为大增,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公众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干扰和破坏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这样的行为加大了行政执法社会成本,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将车牌遮挡后,警方虽可运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辨别,但需要投入较大的警力资源,无疑对交警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车辆遮挡号牌侥幸躲过交警的处罚后,自身的放纵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多选择交通肇事逃逸,给交警部门勘察、破案工作制造困难,增大了行政办案社会成本,也给事故受害人进行第二次伤害。
因此,建议我市交管部门尽早制定详尽科学周密的行动方案,对机动车遮挡拍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为发挥好电子监控设备的作用,和维护司法公正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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