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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4日我看了今晚报《本市严查出租车拒载“摞活”五位出租车司机被罚款》的报道,联系本人最近两次出门打车的两次亲身经历对报道有几点体会。
1. 出租车拒载现象确实严重。一次是1月18日中午我参加单位老干部春节团拜会后在卫津路和鞍山道交口处准备打车回河东区新开路的家,先后揽了四辆车,都以“我有事”“我要回家吃饭”等理由遭到拒载,揽到第五辆车时司机可能看我这个老头被大风吹冻的狼狈相,才同意上了车;2月10日上午我去天津总医院看完病后回家,在医院门口先后揽了两辆车被拒载,尤其是第二辆问我去哪,我答“去新开路”,她竟说“不认识”不让上车,哪有出租车司机不认识新开路的,当时我十分气愤,记住了她的车牌号是津E10022。
2. 这个报道的目的与其说企图说明本市在解决出租车拒载问题上取得的成效,到不如说这个报道真实地反映了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无能和无为。
一是,全市通过“严厉查处”共处理了五名司机,可是仅就本人出了两次门就碰到拒载6次,这种查处与当前问题的严重性比较,能解决多少问题。
二是,稽查执法人员这种手工式明察暗访的工作方法,实在太不切实际了。出租车遍及全市各地,你能察到谁,访到谁。这次处理的5户都是乘客自行投诉的。实际上绝大多数乘客遭拒载后,有多少能记得住车牌号、有时间去投诉,尤其是外地乘客,遇到这种事再去自找麻烦呢。
以上说明我市出租车目前拒载严重的问题,关键在于管理部门方法不当措施不力造成的,希望有关部门按照务实创新的天津精神,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管理,改变不作为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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