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7年购房开发商开局预售款专用收据,此后一直要求开发商配合办理产权登记,但其一直借口欠税务局税款,税务局不卖发票,故办不了产权,要没期限等待,屡次上门讨要均无果,查看此民生频道关于这家公司投诉不下几十条,试问怎么主管部门就能这样听之任之,另如果企业欠大量税怎能还正常经营,问题二:房地产预售款专用收据也是税务部门发售,怎们办产权还需开发商再开发票,如果开发商一直以销售地下车库优先给开发票不予业主开发票,难道只有法律诉讼之路吗,请主管部门该发挥你们监管职能的时候了,不要再让百姓失望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
您好,您反映的和平区格普澜轩开发商不配合办理产权转移问题,您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