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天津市农村户口,后来因为上学将户口迁到武汉,2010年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单位,所以将户口托管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过一年,即2011年七月份找到单位,于是将户口以及档案调回,户口地址写的是塘沽亲戚家的,可是单位说去派出所无法办理作为往届生的我的户口落户问题(应届生可以),现在我想问下,我可以将户口落在单位或者塘沽亲戚家吗,需要哪些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