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爱人已经怀孕6个月,但2012年刚过2个半月,我爱人计划下个月,也就是3月份开始歇假,因为有一个婚假未歇,加上年假、产检假,可以歇假一个月,然后4月份再请一个月病假,就该生产了,我们是这么计划的。但在请假的时候遇到一个问题:
1、单位说,产假家必须是至生产才可以全部歇完,不能提前全部用完;
2、单位说,年假必须到年底才能歇完,如果今年请超过3个月的病假年假就没有了,我们也不会超过3个月的,现在不怎么恳请,领导迟迟不答复。
想咨询的是:
1、产检假是否可以一次歇完?
2、年假是否可以在年初就歇完?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产后75天。遇有难产等复杂情况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