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丽区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朗钜意风观湖三期的业主,合同上该工程的交付日期是2011年10月1日,自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一直到今天,朗钜的这个意风观湖三期工程都没有交房,延期4个月有余,最为过分的是,朗钜公司从合同交付之日起一直到今天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业主一个书面通知,哪怕是短信通知都没有,哪怕是他们的一个电话形式的通知房屋延期都没有,我们多次找到朗钜公司协商,告诉朗钜公司,根据《天津市政府文件》津政发〔2010〕41号“批转市建设交通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九条之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未取
得准许使用证的,应当通知购房人延期办理入住手续。朗钜公司却迟迟不给答复,时至今日,也没有给任何一个业主主动打过一个电话通知延期交房。一直到现在,朗钜公司一直这么沉默着,我们甚至找不到他们一个管事的人,多次找到他们售楼处也只是一两个打工的,说领导不在之类的搪塞之语,希望有关领导能够为我们做主,保护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
此致
敬礼
朗钜三期全体业主
2012.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2月14日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转给东丽湖管委会,并得到了如下回复:
关于朗钜三期延期交房问题,经向朗钜地产公司了解,该公司已经了解了业主的有关诉求,由于近期该公司管理人员的变动,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无法立刻回复有关业主。经过我管委会的督促,朗钜地产公司表示尽快制定解决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业主进行书面承诺,女里解决该项目出现的问题。
东丽湖管委会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