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双口三村村民,医疗器械工业园,在三次征用土地,前两次不分户口性质,他们都领到了土地补偿款,第三次和第二次同步进行,第三次就考虑户口性质就不给土地补偿款(转户是被动转户为了孩子上学)我们多次找过镇村领导咨询,我们对村里的时间节点不满意的原因,因为在1999年9月1号已经有这个政策说不给,为什么前两次给?难道前两次就不受这个政策的约束么?镇村领导给的答复我们不满意,请区政府领导给与答复。我反应的问题的决心永不变,会逐级反映.(如果您要把我的反应的问题查实,请拨打我的手机号谢谢)
尊敬的李长安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双口镇已与您解释此事,说明了相关情况,如有进一步问题请咨询双口镇,工作人员将予以详细解答。
20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