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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jerome7890    提问时间: 2012-01-16 12:22
 标题:农村占地补偿中关于非农业户口人员补偿问题
内容:

    您好!

    我想对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占地中是否享受相关补偿进行询问。

    03年因上学,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业,毕业后,户口迁回农村,但是性质变为非农业。

    现村里占地,对我这类人没有相关补偿。

    询问,有没有条文规定,对非农业没有补偿。

    以上 望回复!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1-16 23: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因此,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照自己情况,看是否享有权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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