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上面的有些语句错误,重发一遍,请将我上面发的那条删除。
我在塘沽区,2009年与a单位(在塘沽区)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将就失业证遗失,现我与新单位c(在塘沽区)的合同需要做就业登记,但我在补领了就失业证以后,从劳动局网上查的我与津南某单位B有合同关系,我很莫名其妙,这家单位我没有工作过,怎么会和我有就业登记,现在我在联系了塘沽和津南两家劳动局后,劳动局方面提出以下三种途径:
1、津南退工,塘沽做就业登记,但是津南劳动局方面说业务只对单位,我又无法联系到那家单位,个人又无法做退工。
2、做劳动关系调转,直接由新单位c拿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去塘沽区劳动局做就业登记,但是我又拿不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新单位C持我签字的个人情况说明直接到津南劳动局做就业登记,但是我问塘沽区社保中心说,津南做就业登记,塘沽上社保不可行。
不管之前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事情发生的,我希望还是以解决我的问题为方向,简化办事程序,我提出以下方案,请贵单位考虑看是否可行:
本人持个人情况说明,去津南劳动局直接做退工,不经过单位B,然后单位c在塘沽做就业登记。
为这个事我津南单位B去了1趟,人去楼空,塘沽区劳动局去了3趟,街道办事处方面去了4趟,一个星期过去了,但是事情还是没有有效解决,我希望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简化办事流程,能在春节前把这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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