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爱人(王红霞)以前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西青支公司银行保险部的员工。当时签的是派遣合同,派遣单位是北方人才,由于我是初次上养老保险,所以是北方人才代理办的就失业证,我爱人当时已有就失业证,所以就没有办。我们于2011年3月份辞职,养老保险都交到2011年2月份。现在我们想自己到当地社保中心(西青社保)续交保险,需要档案和就失业证。经过我们反复的确认,就失业证被不知道哪个部门给弄丢了。我问北方能不能补办,给我的回复说,今年换新证了,只能由用工单位补办,自己补办不了,而且没有就失业证也不能给我办退工。我的问题是,目前我已离职近一年,如何才能补办我们的就失业证?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般情况下,《就失业证》丢失应由原证件的发放地来补办。如果职工是由原来单位办理的,找原单位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补办。原证件发放地与现在存档地不一致的,向现存档部门请求协助办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