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和平区烟台道、鞍山道、哈密道等单行车道,很多车辆违章停在黄线以内,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导致这些路段上的非机动车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种情况下,如果非机动车和对面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或者为了躲避行驶的机动车而和违章停靠的机动车发生摩擦,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些路段的违章停车情况已经存在多年,都没有治理,是否存在执法缺失?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非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将增派警力,加大对该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处罚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30日
【NO.21】治理城区“乱停车” 找到“源头”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