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管办领导,
12月22日,车号为津E07277的司机在开车的过程中抽烟,且到达目的地之后,不提供燃油附加费发票(仅有打车发票)。希望领导给予重视。
尊敬的冯哲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办相关部门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和检查,发现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扣,并按照条例规定实施严厉处罚。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