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来自四川的09届大学毕业生(原籍四川),09年在学校签就业协议书于中铁十八局(总部在天津),毕业时学校将本人户口、档案等发往该单位。本人由于特殊原因,后未能到该单位报到。现在想要落实户籍问题,愿意与单位协商,因该单位集体户口貌似在津南分局双港派出所,所以想请问如下事宜:1,本人持过期户口迁移证等资料,能否迁回原籍或他处,如能,具体程序如何。请特别讲讲关于中铁十八局与公安局间的程序。2,本人不慎将身份证丢失,在目前情况下,能否在天津办张临时身份证。本人目前资料只有过期户口迁移证,打印的户籍资料一张,社保卡,学历证书。。
谢谢!请帮忙。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