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
我在九月底反映了关于停暖要交热损费的问题,并于10月11日给我的答复是等待二次回复,至今快两个月了,杳无音讯,不知何为!?
如果合理收费作为一个老百姓是不能抗拒的,但我觉得这样的收费就是在抢劫!不论是电力还是自来水在传输中都要有能耗,然而却只有供热无中生有出一个热损费来,真是奇才!难道正常的收费里不包含热损费用吗?天津的供热单价已经很高了,我知道沈阳每年比天津多一个月的供热时间,而且天气也比天津冷的多,但价格是和天津一样的。这说明什么?供热公司的利润够高的了,就不要强取豪夺了!
我有一事不明,明明有热能表,就像自来水一个样,用多少就给供热公司交多少费用不好吗?不就无所谓停与不停了吗?干什么偏偏非要必须交50%的费用呢?!!!难道供热必须是不赔的事业编制吗?
闫贵宝市民: 您好,因近期供热问题较为集中,回复周期较长,我们会认真处理您的提问,请耐心等待。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