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就值天津市汉沽一家合资企业,来企业工作7年了。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津人〔2008〕10号)的规定我们单位符合第三条中的要求,汉沽区公安局户籍管理人员不清楚办理的手续。我应该按那些手续来办理在那里申请?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1-12-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鉴于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在此不再赘述。
感谢您的关注。
20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