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一名支边人员的子女,我父亲1956年支援边疆建设去的云南省个旧市,我是四岁多的时候就回到天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将我的户口前置天津市,现在我的户口还在云南省个旧市,属于非农与户口,我在天津有自己购置的住房,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天津市政府有没有对待支边建设人员子女户籍的条例,或者我符合那条条例规定可以将我户籍迁入天津市,期待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