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辽宁省人,03年大专毕业在家乡打工,社会保险连续七年自己缴纳,2010年我来天津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单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在天津也买了房子,(蓝印户口在办理中)准备一直在天津工作生活,目前我的户口关系还在原籍,我上次咨询你们,户口的事我没有说清楚。抱歉。请问我现在状况营口的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到天津来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外省市人员到天津就业参保,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的,原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