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经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入天津,户口从外地迁入天津,现已买房,户口落在房屋所在地。我和爱人结婚13年,爱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天津,我们均超过35周岁,且都是本科学历(非全日制)。请问,我爱人的户口能随我迁入天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