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珍,女,65岁,农工党天津市委员会原专职副主委、法学教授。
1968年10月-1979年10月 先后是内蒙和林县下乡知青,乌蒙革委会、乌盟公安局干部、乌蒙师专学生;
1979年10月-1982年7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2年7月-1992年9月 南开大学法学系讲师、副教授,兼系党总支书记;
1992年9月-1996年2月 天津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长、兼政法系副教授、教授;
1996年2月-2010年12月 农工党天津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2010年12月至今 农工党天津市委会原专职副主委。
独立出版专著一部《中国法律思想史论》,与他人合著《法论》、《法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法学概论提要》、《中国统战学》等六部著作,独立在《南开学报》、《天津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关于中国法律思想历史遗产的管见》、《略论商鞅“缘法而治”的法律思想》、《略论孟德斯鸠的法学世界观》、《洪仁玕的“法制”思想述论》等五十余篇,计100多万字。《中国法律思想史论》获天津市政府颁发的天津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三等奖,《毛泽东关于劳动改造罪犯的法律思想初探》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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