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从塘沽区坐一辆出租车到大港区,下车时,计价器显示50多圆钱,可是司机却要我70多圆钱,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超过10公里加收百分之50的返程费。我上车时,由于当时交通混乱,他按单程键,因为晚了几秒,再按已经不起作用了,所以计价器上只显示了50多圆。我最后只给了他50多圆,我跟他说我每天都坐出租车从塘沽到大港来,每天都是花70多圆出租费,可是别人出租车计价器上显示的就是70多圆,我只按照计价器显示付钱,你计价器显示50多圆,我就给你50多圆。你没按上单程键是你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他非常的不愿意,说认识我的家,要找我的家人说说这件事,实在不行还要报警。我和别人说起这件事情,他们都说我做的不对。请问我这样做有错吗?
尊敬的网友“虫子”: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的检查工作,遇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现场查扣,并按照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