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22点左右本人从大沽路海河东路乘搭一辆车牌号为津E10208的出租车.刚做上车发现司机并未打表,故以此反复询问出租车司机,但出租车司机一直当没听见,后来我语气严肃的质疑不打表如何收费的问题,司机终于回答说不需要打表,对我提出的如何收费问题持不理睬态度.随后司机含糊其辞说是起步价,我随即询问起步价是多少钱,但得到的又是司机冷淡的爱理不理的沉默态度.我要求其停车.停车后我拒绝了司机的车费要求,其态度恶劣,口中骂骂咧咧,我与其理论时,我的女朋友嫌惹麻烦将钱给了出租车司机.最后我们无奈离开.本来高高兴兴的出来玩对天津的印象真的很不错,一下全都毁了.
尊敬的网友长春游客: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办理。现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的检查工作,遇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现场查扣,并按照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