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银行职工,单位在没有任何司法程序的前提下擅自克扣了我的工资,我很想找他们理论,又害怕他们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把我解雇。但是面对他们如此肆无忌惮的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我又气又怒。单位的理由如附件中的提示所说,但是我认为只有在司法程序的前提下其行为才属于合法。做为一名普通职工,面对如此一个企业无疑是处于劣势地位,是不折不扣的劣势群体。我希望相关劳动部门应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出发,依据相关规定正确处理此事,为弱势群体讨回公道。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工资,职工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 申请仲裁。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