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周末喜欢去野外、公园等处拍摄,录像。喜欢随拍一些人们晨练的照片和视频(包括唱歌的、跳舞的等等),并做成了系列,为了让大家分享这些美的、快乐的生活片段,我可以上传到我的网上博(播)客吗?传到网上会构成侵权吗?谢谢律师!
你好!只要你拍的照片和视频不是卖给网站,而仅是供自己和大家无偿欣赏的,就不属于侵权行为。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贾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