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10年11月在河东区长征楼买了公产房一套,交接的时候对于水费问题,曾经查过,当时有水,而且到农行查也没有欠费,可是最近却改成收费了,还说水费有欠费,而且是装表以前欠的。
对此我们十分生气,为何欠费还按水表,按了水表为何欠费查不出来,我为何要承担这些费用,自来水公司不作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房屋买卖后,应当及时办理自来水过户手续,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矛盾。目前您提出的水费问题,建议您与自来水公司协商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