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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彭斌,现年45岁,住在潘庄农场。我于1986年参加工作,被分配到潘庄农场子弟学校,1999年7月被场党委任命为学校校长。一直工作到2009年8月。2009年3月起农场学校被宁河县接收,当时农场就停发了我们的工资,由宁河县发给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我还坚持着校长工作,做好教师的工作,做好学生各方面的工作,可以说为顺利交接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没有耽误一点工作。8月份我被调到宁河县潘庄镇西塘坨小学任教,从事一线教学工作。2010年1、2两个月份给我发的工资是按照小学校长待遇,享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从2010年3月份起通知我,我的小学校长待遇不承认了,以后要按照我现在的职称小教一级来发,当时我也没过多询问为什么不承认了,只是想自己现在就是普通的一名教书老师,不承认就不承认吧,没负责任当然就不享受待遇了。再后来宁河县补发我2009年4月至8月的工资中也是给我按小教一级职称算的,而这个学期我确实在做着校长工作,履行着校长的职责。
最主要的是今年8月份,我原来工作的农场为我们补发2004至2009五年的工资,这五年我在农场学校一直当着校长,按照规定,校长是应该享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待遇的,而宁河县教委又不承认我校长的工作,给我按小教一级职称算的。我不明白我在农场学校当了10年的校长,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怎么就不是校长待遇了,做过的工作就白做了。如果我这十年当老师,也是补这么多工资,这不等于干了也白干吗?我们党不是讲究实事求吗,怎么干了等于白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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