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今年8月26日已提交了咨询,但未得回复,其内容是:我在2009年底申请了限价房并被批准,但因某种原因没有买房,到2010年底,一年期失效,现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谢谢!
刘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满一年后,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相关部门电话23394500联系。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