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大港大学城一名合同制聘用老师。今年7月份因长期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孩子由我抚养。为了筹集给他的钱,我卖了房子,现在在静海娘家居住。马上开学了,孩子也要回去上学。但是我们没有住所。手里也没有多少钱。租房子也不是长期的办法,因为我的收入每月2000出头,支付生活费和孩子的教育费后所剩无几,孩子父亲每月给300的抚养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孩子的户口在静海,但是我的工作单位在大港,孩子也要随我在大港上学。请问我能不能申请大港区或者静海县的限价房?静海有房子住的话我计划辞去工作回静海再找份工作。请帮我度过这一步!
请不要把我求助的内容和回复内容挂到网上,我怕同事们对号入座。谢谢了!
如能回复,不胜感激!
郝老师: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