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物业办、区综合执法局、公安河东分局调查处理。公安河东分局已责成上杭路派出所组织民警对此事进行调查,民意已找到该饲养户,并对其讲明养犬的相关规定,以及周围邻居对其养犬的反映,并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行馆规定,要求其尽快将犬送走饲养,饲养户表示一定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目前上杭路排水所再次到其家中检查发现犬已送走。同时,区综合执法局四大队驻上杭路街执法分队接到反映情况后立即派人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调查,芳水河畔小区1—3号楼,绿地近乎荒废,无人管理,于是有个别住户有在绿地上种菜行为。驻街执法分队队员责令住户限期自行恢复原状。另外,对于反映的无证饲养大型恶犬问题,考虑到实际情况,若现在依法按照程序将其狗窝拆除,队员可能会被咬伤,并且恶狗将居无定所,恐怕不利于社区安定。在公安机关先将恶狗依法处理,其后我们依法将其狗窝拆除,确保业主良好的生活环境。并且,物业办已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示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多次进行劝阻,并在劝阻未果的情况下,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此情况,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治理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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