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本专栏收到网民“徐洪兰”发来的感谢信,称反映的开办个体诊所问题得到了宁河县卫生局领导同志的及时回复,对此网民非常感动,特发信表示感谢。
7月1日,网民“徐洪兰”在本专栏留言,询问目前在宁河县开办个体诊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收到网民留言之后,宁河区负责同志立即与网民进行了联系,宁河县卫生局相关领导亲自给网民打电话解答。同时在网上也进行了回复,指出了四项基本条件,如:诊所所在地要符合县内卫生规划的要求,目前芦台镇个体诊所已超过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并且在个体诊所的房屋面积、诊所人员构成等方面都在逐步的进行规范。因此,近几年将不再审批新的个体诊所。网民对解决结果非常满意。>>>>点击查看网民“徐洪兰”留言原文
网民感谢信:
我在网上问了一个关于“开办个体门诊条件”的问题,没想到没多长时间就得到了回复,陈宝权给我打了多次电话,像老大哥一样的和蔼,给予了认真地答复,并给予了诚恳的建议。今天上网一查才知道陈宝权是我县的卫生局副局长,没想到县长、局长离百姓这么近。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点击查看感谢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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