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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刘琦    提问时间: 2011-08-07 22:51
 标题:津E06156出言不逊态度极为恶略
内容:

    我于2011年8月6日中午12点15分,在河东区八纬路十二经路交口搭乘牌照为津E06156出租车,目的地为和平区津湾广场。

    司机是一个女司机,听口音象是一个郊区人,上车后我告知他走解放北路,行驶八百米后接近大光明桥,他惦记右转,我告知他直行,他问我为什么直行?我说咱就走吧 ,并没有为什么!

    车辆行驶至解放北路与大同道交口时,他又问我为什么?然后对我们出言不逊,我们一共三个人,我坐在前面,后面一男一女,她当时冷眼看等待我们,并对我们有些出言不逊,而且嘴里带脏字,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我花钱乘坐出租车,我有权利让司机行驶哪条道路并且我事先知道如果走解放北路并不是禁行路。

    到达津湾广场约12点23分,下车后他更对我们出言不逊,不但骂我,还骂我们一同乘车的人,又骂我们爹又是娘,而且这个女司机说话还特别尖锐,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并没有招他惹她,你这样对待一个乘客,你是人吗?真的有些给脸不要脸,说的那话相当难听。

    我想问一下客管办:作为消费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被侵权该怎么办?你们是坐视不管?还是里应外合还是包庇,袒护?司机的态度行为及其恶略,就不能加强力度整顿吗?做为津E06156出租车的联众公司并没有给我合理的答复。我要求司机与司机的公司领导给我登报道歉。此事如果发生在你们的身上怎么办?作为一个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

[附件1]

回复部门: 客管办    回复时间: 2011-08-12 10: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琦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办理。现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 


尊敬的刘琦网友:

    您好!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办相关部门核查,该车驾驶员行驶的路线与里程均没有问题,但该车驾驶员普通话说得不太好,与乘客交流口气有点重,特向您道歉。经教育,该车驾驶员表示,今后要提高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满足乘客的需要。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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