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7月29日早上,我从本溪路打车去密云一支路,打了一辆牌照号为津E17932的车,我跟司机说从商学院方向上快速,他说走三号路从辅路盘下一过去,我说都行,结果他走错了,又绕回三号路上,只能从佳庆道再绕到快速路西北半环上。到目的地的时候,计价器显示为19.9元,我就问他多少钱,他说燃油附加费别给了,给20吧,我说不对吧,我经常走这趟道,到这是16.5元,加1块钱,17.5,他说给18吧,我不想耽误事就给他了,但是,对于这种没有道德,就为钱的出租车司机,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和教育。
尊敬的刘勇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办理。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及有关出租汽车企业正在进行查处,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5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办相关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检查工作,遇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现场查扣,并按照条例规定处理。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