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7月1日新入职的员工,劳动合同也签了,合同日子是7月1日,防暑降温费规定应该是6-9月的,公司在6月份把四个月的钱都发了。但是那时我还是实习,没享受。现在我已经签合同了,我的防暑降温费是不是应该发7-9月的呢?7月工资单上这一项是零.还是说今年我就没有权利享受了呢?麻烦有关工作人员解答一下!要是应该有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在防暑降温费发放期从事工作的应该享受该项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