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保局进行调查处理。
人保局答复: 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时,均由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式两份,其中:白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蓝联交本人作为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依据。根据你所述情况,我们提出如下解决办法,供参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区人才中心办理接收函和提档函,然后持接收函和提档函以及本人毕业证书、学籍证明等手续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提取本人人事档案,最后持报到证和人事档案到区人才中心办理单位和个人委托存档手续。具体情况可向区人才中心咨询(地址:杨村街泉州北路8号,电话:5961820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