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军粮城新市镇还迁时有经营性住房(小户型)吗?
2.如果有的话:我在军粮城有常住户口,因为上学转为非农业(只转没迁),也有住房,我的孩子和我一个户口,都是非农业,我们享有每人15平米的小户型吗?
3.经常在政府的回答中看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用语,请问这个成员是如何定义的呢,根据我的情况属于这种成员吗(我是苗街村非农业户口)?
4.新市镇一期目前建设情况如何?
5.我们家有三个户口本,能够申请三套房子吗,还迁面积不够添钱也行。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6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1、军粮城示范镇目前建设为还迁住宅楼。只有村队在具备“整体撤村”条件时,才建设经营性住房(小户型),并且只有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才能享受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住房(小户型)。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小组”进行确认。
3、军粮城示范镇建设工作,目前按照规划正常建设中。
4、具体还迁事宜,待还迁时将按照区政府的还迁政策执行。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