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领导:
非常抱歉耽误您点时间,恳请在百忙之中帮助解决燃眉之急。我住公产房家住南开区府湖里15-1-603号,居室窗户坏了房管部门(八里台房管站)拖延近一个月了仍没有维修,其理由是买不到原材料,让我自己换新的,然后根据正式发票象征性最多报销100元,说这以是对我的特例了,对此我不认同,我想问的是:(1)国家或天津市有无相关文件,用户应承担维修、更换公房设置的费用,所承担的比例标准?(2)窗户的归属权是谁。(3)市场变化带来工作中的困难房管部门不去积极应对,反而让住户来承担这合理吗?(4)窗户很难打开,即便打开两个连接点只有一个连着但也不牢固,随时都有从六楼掉下的危险,如此出现不堪后果,这个责任该谁负。(5)维修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定,最长应在多少天内为用户修好。长时间不作为我是否可拒交房费并以此作为赔偿。就此问题8日我曾向南开区领导反映了,给我的答复是已向有关部门反映,等待二次答复。但时至今日仍没有解决。我是弱势群体中的一本分市民,只因买不起房现今仍住公产房,但我并不作践自己也需过和谐幸福生活。现今窗户问题已给我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许有些人认为这是区区小事不屑一顾,对小老百姓来说无过高奢望,这么热的天我也得开开窗户透透气呀!这对我可是大事呀。无奈之下惊动市领导请求帮助我能渡过炎热夏天这一难关。
急急急!盼盼盼! 谢谢!急盼您的回信。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此问题责成区房管局办理,办理结果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1年6月29日
尊敬的李建林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此问题由八里台房管站向反映人详细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