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交通港口局领导:
您好!
6月18日,我父亲在王串场客运站(河东区真理道43号)售票窗口购买了一张从天津到柏各庄的车票,乘坐天津至滦南的长途客车,车牌号为:冀BQ0608。该客车从天津发车后,不按批准的正常线路运行,不仅没有在规定的“柏各庄”站点停车,而且在没有向乘客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直接上高速开往终点滦南。我父亲发现后,请求该客车按车票上的站点送达。对此请求,该客车非但不予理睬,还说谁(客运站)卖给你的票你找他们去!后来竟然在距离“柏各庄”10余公里远的高速公路上让我父亲下车徒步走回家!
为了制止不法行为,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恳请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执法部门,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对冀BQ0608客运经营者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以上问题,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6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局领导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营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对经营者进行了行政处罚,不能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