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市发改委,
我居住在北辰区一个联排别墅小区,今年要办理停暖,结果被告知要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然后我要求供热办给我解释,他们说我如果不取暖我左右的邻居取暖会受到影响,会有部分热量流失。而我不明白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1.我的房子是联排别墅,不存在楼上和楼下的邻居,而左右邻居经过我的了解也都办理了停暖,那么在我这何谈热损失?
2.像我们这种连排别墅,一旦停暖暖气管子就在房子外面被截断,根本不入户,那又何谈热损失?
我认为热损失费可以收,但是也要实际发生再收,如果根本没发生就要强行收取,否则不给停暖,那么就太让老百姓没法接受了,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给予我们帮助,不要让百姓被霸王条款压死!
您好,供热问题可电话咨询市供热办,电话23284009。感谢您对天津城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