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3年7月毕业分配进入天津市和平区一家驻津央企,2001年底买断工龄。2002年进入开发区单位,年底将档案转入开发区(档案现一直在开发区),自己在开发区补交了2002年养老和医疗保险,2003年单位上保险,2004年离职后又自己续交养老和医疗保险至2005年底,因不解保险政策,不再续交。本月办了社保卡,卡上显示自己2001年交过一个月医疗保险。请问为什么会这样?另外我现在的医保卡如何办理挂失取现?非常感谢!!!(原单位已无法查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可以到开发区社险查询您的缴费情况。您的社保卡如果是单位统一更换办理的,不需要做医保卡的挂失。2008年6月30日以前的开发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已按规定发放到农行“社发卡”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