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针对您的4个问题分别答复如下:1、房产证拿到手可以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到家庭户;2、所需材料:集体户口页、身份证、房产证、居委会落户介绍信、研究生毕业证。3、子女可以投靠父亲落户。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出生证、在学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双方居委会介绍信、书面申请、本人来津落户手续复印件(此项可在办理武清区落户手续时在武清分局户口大厅直接咨询)。4、子女投靠父母为天津市局审批权限。100个工作日(派出所10个工作日,分局30个工作日,市局6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