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应享受政策的情况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一家四口,且弟兄两人均为大龄未婚人员。符合《滨海新区大港小王庄镇农村村民以宅基地置换楼房的实施办法》村民资格认定条件和分户条件。享受一宅多户相关政策,即:本村村民符合分户条件,只有一处宅基地住宅的,以户口在本村为依据,每个村民可享受28㎡的楼房面积。
村民可自行选择用宅基地置换楼房,也可选择享受人口置换楼房的优惠政策(两种方法不能重复享受)。
村民选择享受按人口置换楼房优惠政策的,最终置换面积大于宅基地置换面积的部分,由村民按优惠价格1100元/㎡一次性补缴。
村民选择享受宅基地置换楼房政策的,直接享受置换面积,不再与人口置换挂钩。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按人口可享受112㎡,减去房屋可置换的面积100.3㎡,剩余的11.7㎡按照每平方米1100元补缴。
二、关于大龄子女住房安置问题
对于18岁以上符合分户条件,且与父母同住一处还迁楼的人员,因还迁楼规划建设总量问题,现无法进行安置。小王庄镇计划待还迁楼分配完毕后,如有剩余的楼房(现已向有关部门申请还迁区向东扩建150米),根据本人申请,依据相关政策,优先安置解决此类人员。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