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一事不明特向您咨询,我在村里有一处房产在2004年卖给市里人了,因他不是本村人至今没有过户,现在建房证还是我本人,我想咨询这处房产还是我的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规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业户口人员,不能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此,你们的交易转让行为因违法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您对造成合同无效与购房人都有过错。在各自返还的前提下,也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