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破在长春一家公司办理去日本打工,正在学习,可没想到赶上日本地震核泄露,让公司签保证不辐射的条款公司还不给签,现在不让她去了。可缴的1万块钱公司说一分钱也不给反回,这之前也没签关于中途不去的条款,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请问这官司能打赢吗?我现在还不在家,我也在外国打工,所以留的是我老婆的电话,请律师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尊敬的赵贵斌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知你们是否和中介公司订立了相关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办理。如果有的话,建议您持有关材料到律师所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