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领导:
您们好!
我是07年毕业(全日制本科)来天津的,现在已在西青区购买住房,我要把我妻子的户口转移到天津来,按照我们这边派出所给出的一些材料我都准备了,但是有好多问题,
如户籍问题,我们老家很早就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了,现在户口的类型都是居民户口。但咱们这还要开出具有农业和非农的户籍证明;我先后去派出所十几次,(从去年10月份开始办理落户),要不就是民警出去办案,要么就是没时间,要么有时间接待,但每次都说的不一样,而且每次告诉我准备的材料也各异。所以至今未办理。
还烦请领导能给予解决!
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