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1〕12号)及《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津国土房保〔2011〕104号),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选房工作,持《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承租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现就本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房源坐落
河北区杜鹃道月牙河旁
二、租金标准
租金拟订平均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4元左右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每日登记时间:9:00-12:00、12:30-17:30
首批摇号选房登记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周四)17:30
(二)地点
福桥里6号楼一楼大厅
现场咨询电话:58054523、58054525。
特此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签章)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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