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杨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
尊敬的网友刘杨: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爱出租汽车驾驶员,自2006年4月起,每月为驾驶员发放燃油补贴,以缓解因燃油价格上涨给驾驶员带来的经营压力。凡市财政将燃油补贴资金拨付给客管办后,我办立即下发至各企业及联众的开户银行,并要求企业及时足额地发放给驾驶员。2011年2月份的燃油补贴目前已下发至各企业。其发放标准为第一从业驾驶员700元,第二从业驾驶员350元。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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