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您询问:2011年新拆迁条例实施后,是否今后本市拆迁项目拆迁方只得为人民政府,与开发商无关?
祝好!
金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