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买的“尚华家园”房屋经石各庄镇政府答复,是石各庄镇石西村用于该村居民还迁用房,不属于大产权房。我想了解,该房有哪些权益,受国家保护吗?我的买房合同上说,房子可以买卖,租赁,正常办理房子的产权证,有70年的使用权,请问是这样吗?请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刘玉华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石各庄镇政府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尚华家园”为石西村居民还迁用房,适用该村居民还迁用房相关办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石各庄镇政府
2011年3月2日
【民生词典】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