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些问题
1 我2010年7月27日签的3年合同,其中包括3个月试用期,据我所知签订3个月合同,应该是2个月试用期吧,单位该做法是否合法
2 我2010年7月27日签的合同,其中包括3个月试用期,此时正直暑季,单位没有发放任何防暑降温费用,单位该做法是否合法
3 我2010年7月27日签的合同,其中包括3个月试用期,合同上明确了五险一金,工资条上显示了扣除了公积金费用,但是公积金卡一直没有拿到公积金卡(单位说12月般的卡,得5个月才能拿到), 单位该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工资条上只明确扣除了失业险 医疗险 养老险 另外两种没有体现,是不是生育险和工伤险单位全额承担 所以工资条就没有体现出来呢
4 据我所知 发放夜班费在天津市是强制的 而单位总经理说综合工时制的单位是可以不发放员工夜班费的 单位不发放夜班费的做法是否合法 另外,白班费是不是也应该发放呢
5 单位没有生产许可证 强行开工 如果我到法院主张该单位做法违法,而根据我的情况自己又拿不出单位“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证据 法院会受理吗 单位是不是可以不拿出证据,证明他们有许可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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