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单亲家庭,但由于离异多年,又在98年下岗,自己带孩子生活,生活困难不说,兼之孩子正上初中,生活上又是雪上加霜。本盼望40岁了,可以交养老保险了,但由于情况特殊,又被唐家口居委会粗暴对待。我的境况是:由于妈妈是知青,根据政策,我作为长女返了城,成了天津正式户口。户籍以投亲的方式依附在姥姥的户口本上。因遇人不贤,96年遭遇了离婚的痛苦。孩子的户口也落在了我姥姥的户口本上。由于文化不高,98年下岗以后,我带着孩子四处打工漂泊生活。2010年6月,为了孩子的前途,有重返天津,让孩子在28中继续求学。问题是,我办40-50社会养老保险,为什么不把我归为单亲家庭,而就因为我的户口与我姥姥、舅舅 舅妈 表妹在一个本上了吗?她们挣得钱不会无缘无故给我一个子,无论她们穷富与否。我们只是亲属,不是直系亲属。因为拉扯孩子生活,房价上涨的速度让我对房子连望的勇气也没有,更别提买了。因为没有房子,导致了没有低保。如果能买得起房子,谁还拿低保呀。现在我又为二分之一与四分之三的40-50养老保险困惑着,难道政府 社会看不到这类较为特殊的低势人群吗?难道四分之三的社会养老保险的阳光就这么难照耀到我的身上吗?
天津市河东区长征路锅炉厂15排10号。
尊敬的翟和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此问题正在协调之中,待该问题协调落实后,我们将立即给予您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经区人社局调查,您因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造成其认定不能正常办理,经区人社局多方调查,现已责成唐口街劳动保障中心为其办理群体认定。
2011年3月7日